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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灯光

浏览:746 发布:2012-01-29

灯光既是车辆的照明设备,又是车辆的信号设备。前照灯(大灯)以照明为主,小灯则主要作为信号来使用。所谓巧用灯光是指如何在特定环境下充分利用灯光性能,让其为安全行车服务。下面是通过实践总结出来的一些用灯经验,供驾车新手们参考:

(1)在黄昏时分行车,打开前照灯的时间宜迟不宜早。因为无论是提前打开远光灯还是近光灯,都会给对方来车造成眩目,而且还影响自己的视觉。如果在较为颠簸的路段行驶,则宜提前打开前照灯,这样,路面坑洼会看得更清一些。

(2)在黎明时分,关闭前照灯宜早不宜迟。因为通过一段时间的夜路行车,眼睛已经有了较强的暗适应能力,黎明较早关闭前照灯不但不会影响观察,而且会对路上的物体看得更清。

(3)夜路超车时,利用远近光灯交替转换的方法警示前车,前车更容易感知被超时两车之间的实际距离。但转换次数最多不要超过两次,并且要把握好两车之间较为适宜的距离。

(4)夜路车辆抛锚被迫停车时,除了要在车辆前后约150 m(米)处置放故障车标志外,还须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宽灯,以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如若停车时间过长,需要控制用电时,至少要将驾驶室里的顶灯打开。

(5)如正在超车,前方有车疾速驶来,已无法退让时,应赶快将前照灯转换旋钮向上提拉,远光便会发出亮光显示,以提示对方赶快减速。

(6)夜遇大雨和大雾时,宜将远光及时转换为近光,这样将会对路面看得更清楚一些。与此同时,再将雾灯打开,以提示过往来车。

(7)夜路会车,如遇对方来车不做近光转换,一直远光照射

时,自车应当立即换成近光,切不可两车远光对射。在此情况下,换成近光反而会看得清楚,互相对射将对人对己都不利,很容易引起双方眩目而撞在一起。

(8)夜路通过视觉盲区时,一定要用转换远近光灯的方法,做1-2次闪烁,以提醒盲区行进的人、车做好避让准备。

(9)夜路前方如遇自行车、行人较多时,—要减速慢行,二要增加远近光灯转换的次数,这样会将自行车、行人看得更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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