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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驾驶心理要不得

浏览:752 发布:2012-01-29

驾驶人不文明的交通行为,首先产生于人的思想,任何行为都有目的性,驾驶人在道路上“争”、“抢”,无非是想“快_点”、“早一点”和“耍威风”,“在路上我比你横”,即“我需要占有时间和空间”。在这个“私欲”的指使下,就发生了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这种行为往往是由如下的心理因素构成的。

1、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反映一个驾驶人对自己的行为能力盲目自信或自认为不良的行为不会引起后果,不会被发现,不会受处罚、不会受到谴责的心理状态。在驾驶车辆时行为表现为超速行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肇事逃逸等。人,凭借自己地位的优势、行业的优势、车辆的优势、技术的优势,不顾一切左右超车,一路冲在前面,把法律、安全和文明、道德抛在一边。

2、从众心理

从众心理是个人在群体行为影响下,做出与群体相一致行为的心理状态。人们的从众行为是常见的,在道路交通中尤为突出,如在某一路段或某一区域内,由于管理严格、秩序良好,在这样的“大气候”下,也制约了一些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反之在交通秩序混乱的路段或区域,由于大家都不守法,这时遵守法规的反成了“个别现象”,如果法制意识和文明、道德意识淡薄,就会产生“不守法”的从众行为。

3.习惯心理

习惯是人无意识地多次重复的某种行为。行为形成习惯,习惯形成意识,做出某种行为已成为他们的习惯,如果不这样做,行为人会感到不习惯。如对人行横道线内的行人要礼让,这既是守法,同时也是一种文明习惯,许多人是由于没有这个习惯而违法的。

新手上路,要从一开始就严格要求自己遵守交通法规,逐步养成文明的驾驶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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